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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十二號


  ilker 在會跟我搶電腦、搶聽音樂、搶話講以及搶機車這些地方

很像我兄弟;在管我用電、飲食和關不關鎖不鎖門這些地方上很像我

家長,我想,就像他說的,土耳其人把住在一起的都當成家人。

  很多人以為我來米國一個星期英文應該嚇嚇叫了吧?喔,對啊,

如果你是要來點餐的,我保證讓你點到以為我是美國人,其他的地方

就....根本沒有進步。第一個因為生活美語本來就比較簡單,而且別

人在聊天的時候也沒有義務把內容或單字解釋給你聽,第二個因為美

國人也很懶,說話的時候只要知道別人的意思就好了,他們自己就常

常用肢體語言,不然就是找不到單字的時候把一個字講成一句話(例

如:遺傳,他們說have someone's DNA)。

  今天買了一個超大的手電筒準備裝在我的腳踏車上,有多大呢?

大概有我三分之二個頭那麼大。同樣大小的手電筒有一百萬和兩百萬

燭光兩種,一百萬燭的要九點九九塊美金、兩百萬燭的則是十六塊美

金,因為兩個一百萬燭的要大約二十塊錢,所以兩百萬燭的比較划算

!會這樣想的人真是天才,可惜我不是,所以我買了一百萬燭的。那

個手電筒真的很大,看起來像是騙小孩的金剛戰士系列電影裡面、會

出現拿來照射怪獸的武器。

  果不其然哈蒂斯的所有人知道我要把那玩意兒裝上腳踏車之後,

大家都笑了。

  今天來了個新的領班叫奇斯,新警察比較一板一眼的,大概怕做

錯事吧,來米國之前我聽人家說,這裡的人做什麼事都是「by the

book」按照規局來,其實也沒有,大家還是偶爾會有些方便辦法。其

實米國人會什麼事都要照規章是有原因的,畢竟在這裡好像很容易被

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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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薏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