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十一號
第一天輪休,騎著腳踏車到處閑晃,發現了另一條可以上班的路
,還不錯。
看到下星期的排班表,整個大驚!再一次的覺得自己身為老實工
作的台灣人是一種缺點,他們真的就排我晚班,我想應該是凱薩琳跟
其他領班大力推薦留我吧,真無奈。於是乎,就去商店區找看看有沒
有手電筒可以買啦,正常大小的都沒有,只有超小用來修汽車的,不
然就是超大、跟我的頭差不多大的(五百多塊),明天早起再去找找
,如果還是沒有,那我就真的要買那個超大的,讓大家笑笑。
(嗯,買手電筒是為了,晚上騎腳踏車要加頭燈。)
其實晚班對我來說是很愉快的,因為可以加班,然後打包沒有料
理的肉回去當晚餐,我都把那些肉下水再煮到爛,所以我猜應該還滿
健康的吧,至少油跟鹽都被滾掉一大半。
另外還買了35塊多美金的菜回來,打算吃一星期。我在這邊吃超
多蔬菜的,每天早上都吃個一包半包,也沒怎麼煮,就下水煮到爛,
沒什麼味道,也不難吃。我在這邊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下水煮到熟透
就吃了,真可惜了麥克家客房廚具一應俱全,小七(一個很會做菜的
同學,左撇子)若看到不知道會不會大嘆浪費食物。
說到浪費食物,我在快餐店打工的另一個心得是:在餐飲業工作
你就要有出門會被雷公劈死的準備。我們每天都丟掉一堆肉和麵包。
大概就這樣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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