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十四號


  有一件事想到很好笑,PO一下好了。

  那天我跟TJ說,因為我每天騎腳踏車上班,所以:「My leg

will become strong(我有一隻腳會變得很強壯)」TJ:「What

? You mean "legs" (什麼?你是指一雙腳吧)」然後我跟他硬坳

:「No, I ride my bike only with right leg(不,我只用右腳

騎車)」像這一類智障的對話天天上演,多到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記

錄了。

  早上記錯上班時間白跑了一趟哈蒂斯,我想我的右腳會越來越

強壯。回家以後跟著麥克汀娜去參加傑登的生日,然後麥克載我去

哈蒂斯,麥克叫ilker 無論如何不該讓我晚上騎腳踏車回家,要把

機車留給我,所以早上其實沒有白跑一趟,算是補了今天沒有騎車

上下班的運動。

  新警察奇斯馬上就變成老鳥了,對事情求個方便其實不只是台

灣人的本性,世界通用的,所以今天我吃了免費的午餐和晚餐。奇

斯也是很搞笑的一個人,他會亂唱歌亂跳舞,笑起來沒玩沒了很變

態,也很愛聊天,一直問我問題。霹靂啪啦累了一天,今天關店時

間比較晚,所以又更晚回家了,加上我不在意工作超時的問題,不

會像他們急著回家,可以輕鬆地把事情做玩,回家大概都晚上快十

二點了。我來美國騎腳踏車和整天玩就有錢賺,還不賴,要是連機

票都可以賺回來,那就真的是來避暑的,有提過嗎?我住地下室的

緣故,二十四小時都超涼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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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薏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